close
新鮮世/奧最高院判決:黑猩猩不是人 保育人士不服

演化研究發現,猩猩的進化過程比人類更完整,更能適應環境變化。(圖為本報資料照片)
2008/01/17 17:33
記者管淑平/編譯

奧地利最高法院近日做出一項特殊的裁決:黑猩猩不是人!這是因為動物權益組織為了讓保護一隻黑猩猩的生存,要求法院宣佈牠具有人的資格,這樣這隻黑猩猩才能依法接受外界捐款。

這隻黑猩猩馬修住在一所動物收容中心25年,去年收容中心宣告破產,黑猩猩面臨淪落為流浪猩猩,愛護動物人士因此指明捐款給黑猩猩想幫助牠,但是根據奧地利的法令,只有「人」才能接受捐款。於是,維也納的反對動物工廠協會就尋求法院給予黑猩猩「當人」的資格,並讓照顧馬修的史蒂比成為監護人,才能讓那些捐款獲得妥善管理。

不過該組織15日表示,最高法院日前裁定維持去年9月下級法院的判決,表示黑猩猩就是黑猩猩,不是人,在法律上也不能被視為人對待。

多年來照顧馬修的史蒂比說,馬修應該給予如同人類孩子相等的權利,因為牠喜歡看電視,喜歡玩,而且感情豐富,能用符號和手勢表達牠的想法,就像小孩子一樣,「任何和我一樣花時間與牠相處後,都會發現牠有充分權利被當作一個人,牠能充分的所需溝通能力。」

馬修是1982年還是小寶寶時,與另一隻黑猩猩寶寶在非洲獅子山國被抓,原本要送到奧地利當作藥物實驗品,不過被海關及時攔截,轉送收容中心照顧。

保育人士說,他們可以為馬修成立一個基金會處理那些捐款,但是只有賦予牠們「人」的地位,馬修才不會被賣到國外。保護動物組織說,他們會轉向歐盟人權法院提出聲請。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azencha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