遇不當解僱 可循司法爭權
律師提醒
員工遇到公司不平等對待時,往往因為怕丟工作而忍氣吞聲,
但律師王怡惠提醒,不論是哪一類的勞資糾紛,員工都可向工
會或勞保局申訴,或透過民事訴訟程序,確保權益。
欠薪聲請假扣押
王怡惠表示,常見的勞資糾紛包括積欠薪資、不當解僱、不合理
契約或待遇等三類。若公司欠薪,勞工可向各縣市政府勞工局申
請調解,也可向法院聲請假扣押僱主資產,取得強制處分權利,
並查封、拍賣扣押物。
僱主若以調職或變更工作地逼走員工,勞工可向勞工局申訴,或
提起民事訴訟,確認雙方間的僱傭關係存在,或請求給付資遣費。
例如上閤屋日本料理高雄旗艦店,曾以將結束營業為由,將員工
改派台南,員工向勞工局申訴後,成功的留任高雄工作。
勞工也常被迫簽訂不平等條約,最常見的,就是女性懷孕就會被
迫離職。而日前上市公司大立光電,就因剋扣離職員工的股票紅
利,被法院判決敗訴。
記者蘇恩民
勞資糾紛申訴管道
˙勞委會申訴專線 0800-211-459
˙勞基法權益維護促進會 (02)2739-2582
˙台北市政府勞工局 (02)2759-8889
˙台中縣政府勞工局 (04)2526-3100
˙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(07)812-4613
資料來源:《蘋果》資料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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