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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部:助學計劃開跑 逾21萬弱勢大專生可獲補助
更新日期:2007/08/01 18:47 記者:實習記者李彥妮/台北報導
教育部次長吳財順今(1)日表示,自96學年度起擴大辦理「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」,包括助學金、生活學習助學金、緊急紓困金、低收入戶學生免費住宿等四項措施。另搭配各類學生學雜費減免措施,讓家庭年收入在後40%的21萬大專院校學生都能獲得補助,減輕學費負擔。

教育部表示,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是在現有的經費基礎上,進行調整分配。由原來對私立學校的獎補助經費,提撥約10%的額度改為直接補助學生學雜費用,並配合目前各校辦理共同助學措施經費推動,由政府與學校兩方共同負擔弱勢照顧責任。

教育部指出,以家庭年收入30萬元以下就讀私立大學學生家庭為例,原本一年約21萬元學雜費及生活費支出,在本計劃推動後,總計一年將可獲得約7萬3000元的經濟協助,減少34%的負擔。另搭配貸款利率降低,還款年限延長,未來還款負擔金額也由每月6048元降為3124元即降低每月還款負擔48%。

助學計畫中,助學金申請資格放寬為家庭年收入在70萬元以下,補助額度將由5000元至1萬4000元提高為5000元至3萬4000元;申請資格的級距也由2級改分5級,視經濟狀況弱勢的學生相對獲得較多補助。對私立學校的補助經費,也將改為直接補助學生學雜費用,補助弱勢學生就學費用,減輕籌措學費壓力。

教部也計畫列增「生活學習獎助金」等新措施,凡符合申請助學金資格者,亦可同時申請生活學習獎助金,補助額度由學校視學生情形而定,每月約5000元以提供學生每月生活費所需為原則。

吳財順強調,除新的助學措施外,各大專校院仍提供協助新貧、近貧、家庭突遭變故的學生給予緊急紓困金的援助,並提供低收入戶學生優先申請免費住宿。

符合相關標準的學生,可向就讀學校洽詢並於10月底前申請,如對於各項就學補助措施有相關問題,可於暑假期間撥打0800-056-668「圓夢助學協詢專線」,由教育部專人協助回答就學經濟問題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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